公安技偵科女警被滅口离奇墜樓、母跪哭三年上訴竟無處伸冤
* 伸冤信 *
* 編者按﹕這里是共產优秀机密女警被滅口后其母為女討公道寫的伸冤信,信中
既揭露了廣東揭陽公安局內部的黑暗(其實,党國公安內部全都一樣
黑),也讓人看到了所謂支持申冤的各級共官的偽善嘴臉,更讓人看
到了那些死心塌地甘心充當共產狗的愚昧者的悲慘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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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愛的上級領導同志﹕
你們好﹗我是廣東揭陽市人,名叫肖奕娟,現年五十七歲,住廣東揭陽市花誠花
園二期英吉利窗帘店,電話號碼﹕0663-8226304、8768723。本人生有兩個女儿,
二十六年前被丈夫拋棄,在心痛之余,我母女三人相依為命,歷盡千辛万苦,飽受
欺侮,淚流成河,我終于把兩女撫養成人,大女儿肖洁丹,畢業于廣東省幼儿師范
學校,現任教省一級學校、揭陽市紅旗小學教師,大女婿唐建偉在榕城區人民法院
、任辦公室主任。我第二女儿方佳,九八年以优异成績畢業于廣東省人民警察學校
,同年在廣州考上國家公務員。同年八月在揭陽市公安系統通過封閉式的綜合測試
,方佳成績名列全市女生第一名。九八年十二月她被正式錄用到揭陽市公安局巡警
總部工作,局長王學斌親自握手恭祝方佳取得优异成績,由于方佳的工作踏實、虛
心學習,深受榕城區刑警大隊長江惠池等同志的好評。由于她出色工作,受到市局
王學斌局長賞識,九九年一月被調到市公安局辦公室,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的宣傳科
工作,負責編制揭陽警視電視專欄節目。她不怕麻煩和風險,采訪做報道,為揭陽
市的打黑除惡行動搖旗助威,受到全市人民的贊揚。
由于建市后揭陽市公安局內部要員与社會黑幫長期內外勾結現象非常嚴重,故重
大案件王局長親抓的均被人疏通,大部分行動扑空。王局長認為我女方佳可以信任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日方佳被調入市公安局机密技術偵查科,負責監控犯罪分子
電話及移交絕密保險柜鑰匙和控制該科室的財經。該科原來財經混亂,況且重大案
件有內外勾結的事實,在方佳監控過程中被掌握到。
方佳回家時都告訴我﹕“媽,為什么這個科錢這么多,他們每天都在搶錢。如﹕
買個保險柜就多開票五百元錢,買部警視專用的面包車就多開十二万五,還有一筆
二百八十六万元的錢不知去向,科里什么東西都有,他們什么都不要,就是要錢”
,股長王耿是要去學習的,他向方佳移交財經半途不移交,賴著不走,王耿老對方
佳說﹕“方佳不知怎么辦,好多數都是沒有單据的,要怎樣移交”﹖“由于王局長
忙,科里的情況我都有向政治處王少鴻科長匯報,王少鴻科長听后很生气,但他也
無責承王耿移交”。
方佳在監控中又掌握到有人內外勾結与放毒,假幣洗黑錢有關的情況。資料我詳
細紀錄,用英文代號輸入電腦,准備向王局長匯報。
由于方佳掌握到局內的部分內情,此后就被局內的敗類分子發現了,方佳就于二
○○○年一月四日下午在上班的揭陽市公安局內十三樓机密辦公室內遭到敗類的殺
害。他們殺害方佳后把她丟在樓下,制造方佳自殺假象,如此重大的大案要案,至
今已過去三年,揭陽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廳都不積极查破,請問公安机關是如何辦理
刑事案件的﹖此案至今三年無法向我們家屬和全揭陽市人民做出答复,由此又給公
眾看出,揭陽市公安局內的堡壘的嚴密﹖
方佳被暗殺的事實,依据和理由﹕
一、二○○○年一月四日七時,方佳和往常一樣吃完兩個雞蛋一碗雞湯,拿兩顆
糖給隔壁藥店小孩,高高興興与我道別騎上摩托車到市局上班。她路過花誠花園一
期,還和泰國妹買小盒速食面和一小包擦臉紙,也和開什貨店的胖姨打招呼,到局
食堂碰到賣傳呼机的偉齊妹也打招呼,還談得高興,然后方佳還拿一百塊人民幣送
她科里一位死去母親的同事。偉齊中午午飯在公安局飯廳又和方佳在一起,和方佳
有說有笑。由于前一天王學斌局長親自帶隊到普宁辦重大案件,普宁來電要求方佳
查一手机用戶資料,方佳匯報了該科領導。在查資料過程中,方佳受到科里內外勾
結叛徒的干扰,發生口角,科里叛徒怕勾結秘密被暴露,對方佳下毒手,方佳就是
一月四日下午四時十分在技術偵查科的工作室里被殺害的。殺害后,她被丟下樓制
造方佳失足墜樓而死。請問﹕市公安局的机密辦公室是設于十三樓的安全設施齊全
的辦公樓,方佳何以失足墜樓﹖他是為了查清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為了保衛公安
光輝形象和國家人民的生命財產而遭內奸殺害的,內奸就是這樣結束了她的美好前
程和年輕的一生。
二、方佳上班在高科技偵探絕密的工作室之死,震惊在普宁工作的王局長,也震
惊全市公安系統和与方佳一同工作過榕城區刑警大隊長和干警。王局長當即指示市
局保護好現場,他四十分鐘內赶到,并叫人看清楚是否是方佳。他不敢相信,他在
三號出發前還跟方佳碰頭過,怎么會是方佳呢﹖當王局長等人回到市局時,現場已
被有意破坏了,他看不到現場情況,但又無人送方佳到醫院搶救,殺人敗類反而還
向王局匯報方佳是失足墜樓身亡﹗如此輕輕的一句話,里面涉及諸多內幕原因。
(一)例如,王局長指示保護現場,作為公安的偵查人員不懂程序嗎﹖為何不保
持現場呢﹖
(二)作為公安干警為何不遵守王局命令,膽敢毀滅現場呢﹖
(三)為何未被家屬及有關部門驗証的情況下就膽敢向局長匯報為方佳是失足墜
樓而死呢﹖市公安局离我家不到八十米,為什么不通知我和我親屬觀看現場呢﹖
(四)未經醫院搶救,咋能說方佳墜樓就死,以什么來說明她立即死亡﹖為什么
不送醫院搶救﹖不讓醫院醫生确定是否死亡和死因﹖致命傷是哪里﹖為什么毀滅現
場后即說方佳已死﹖作為一名不是一般警察的技術人員,她是市公安局絕密高科技
偵探的优秀干警﹗在未查驗事實的情況下怎么就如此的輕而易舉的定論﹖即使方佳
無回天之力也得依照下述法律程序辦事。
A、保護現場,匯報各級領導。
B、方佳死的第一現場是市公安局內高科技偵探的技術偵查科,況且是在上班
的工作時間,應馬上通知家屬和檢察院法醫,及請醫院醫生共同驗証查實死因,是
非黑白。
C、查証現場和死因,市公安局應回避,勘查現場應請市檢察院及法醫人員、
市法院和他們的家屬等,配合醫院共同認証方佳的死因和嚴重的致命傷在哪里﹖反
而揭陽市公安局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毀滅現場后由揭陽市公安局內部私自認定。
三、偽造証据做假,私自撬開方佳鎖上的會議記錄本、日記本前后各撕掉,電話
本中七位局長的手机和家里電話號碼被撕掉,王耿的BP机號碼也撕掉,敗類干警對
方佳死前的手机電話記錄通過郵局洗掉,當晚十一點多才到我店對我說局長有請,
叫我上警車,把我糊里糊涂的載到市公安局后,由政治處黃育齊主任向我審問,他
說今天你們家里發生什么事﹖方佳有什么反常行為,我說沒有,我家正想搬到江濱
花園新家住,一家人都很高興,我反問“方佳是否丟失局里的資金了”,黃說沒有
,就此一直至五日凌晨二時多,在我一直的追問下黃才告知我“方佳挂窗帘失足墜
樓”,經搶救無效,在紅十字醫院太平房,我惊呆了,想我快樂活潑的女儿,中午
笑嘻嘻還与我通電話怎么會這樣呢﹖
四、方佳做事很小心,負責工作是出名的,她的樂觀性格,能上能下,能文能武
、能屈能伸,關心別人胜過她自己,同學朋友均是清楚的,是人人皆知的,怎么今
天會失足呢﹖五日零晨二點在我的要求下才把我帶到紅十字醫院太平房一看,方佳
怒目圓睜,千言万語,万語千言表露在她的臉上,她死不瞑目﹗我叫女儿女婿快過
來看方佳不是墜樓而是被殺的,市局警察說女婿不是親屬,不准看,馬上就抓我們
三人上汽車,回到我店里已是零晨三點了。方佳不明之死,市公安局采取上壓下包
不讓人知道來隱瞞罪証。
事后我多次走訪火葬場,紅十字醫院,和向有關人員調查核實,方佳純屬在上班
時間,在高科技的偵查科被暗殺,被暗殺后被丟落在辦公大樓下后。當時她還會說
話,辦公室主任宋麟鏘不許警察搶救,眼睜睜地看著方佳血流道旁,至晚六時才死
。內在原因,証人,証据,証詞有待中央領導指派專人包青天負責,我才舉証。
五、方佳死后的遺物一直沒有人叫我家屬和局里的人共同清點、登記造冊,也沒
有交還給我或是由局封存。他們為毀滅罪証,在方佳死后的隔天,即二○○○年一
月五日早晨,就被巡警鐘川鋒,唐建波等三人把我女的遺物載到江濱花園丟在榕江
河上,更說明這是一起殺人滅口后毀滅罪証的黑案。他們害怕罪証暴露,急于全部
毀滅掉,甚至連方佳個人電話本的重要記錄也撕掉,還有方佳手机的死前十天來往
的號碼都洗掉。敗類的警察還把方佳日記本的重要記錄撕掉,如此敗類干警的無法
無天,無視党紀國法,請領導再看方佳被害時所穿的春裝警服的第四個鐵扣子也被
人扯掉,現在無影無蹤。BP机被扯得只剩下夾子,BP机也不見了,就此失蹤。方佳
的右手臂被砍兩刀,刀痕平整,好像切年糕那么平,穿在右腳的特制女警鞋無論做
什么動作也不會掉下來,竟然也被丟到几米遠,方佳的右眼被打皮下出血,脖子都
有淤血。他們沒有經我簽字,就于五日拖去火葬場火化,火化后方佳骨灰里還發現
有一顆螺絲釘﹗公安局及省廳又不查,難道這還不能說明是他殺嗎﹖請給我公正的
回答吧﹗
方佳案件至今一直三年未破,市局和省廳又不予給我的正面答复。二○○一年六
月,市公安局內部殺人魔鬼重新裝修市公安局十三樓技術偵察科,把殺害方佳的証
据再一次毀滅,難道市公安局、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不清楚嗎﹖三百多万元的窗帘才
裝上,就又被毀了。
由于方佳骨灰里螺絲釘的發現,更暴露是被殺的証据,更進一步引起火葬場黃同
志及開小艇的水上派出所的警察的同情心,方佳胞姐洁丹、姐夫傷心,他們只能對
蒼天大哭,滿天烏云滿天愁,蒼天就能明白方佳是怎樣被殺害的﹗
上述事實情況,揭陽市公安局的王局長都有掌握一定情況。二○○二年三月二十
日,他請我去市公安局告訴我,方佳案他委派林偉雄局長在查,現已排除自殺,由
于王局長在揭陽是孤鳥入籠,市公安局內的敗類与局外犯罪分子勾結勢力強大,他
們上至中央、下至地方,都有線條,使王局的偵破工作無法打開。即使省公安廳先
后兩次派出調查組來調查,有的人被買通、有的被瞞騙,也是敷衍了事、草草收場
,后來還做假報告向上匯報,故而無法下定結論,無法給死者家屬一個明白交代,
凶手則得以消遙法外,不受懲治。
由于方佳被殺冤死,地市省都不給家屬做出任何結論,致使我近几年多次向地市
省中央各有關部門為女儿申冤,廣東省委李長春書記,陳紹基書記及省公安廳廳長
等十位領導都簽名批示查辦本案。香港東方日報特派記者于二○○一年九月一日省
公安廳長接待日与我同到省公安廳并采訪方佳之死的冤案,并于二○○一年九月三
日大篇幅刊登在香港東方日報的新聞大陸板商,二○○一年九月三日有登錄到因特
网上,題目是“女警离奇墜樓,母跪哭申冤,疑掌握貪污証据被害,上訴省公安廳
”。
然而,揭陽市政府和揭陽市公安局怕承擔責任,為抵制我的上訪和記者采訪,竟
然一再干除違法行經,公安局長期派警員在我家門前進行監視。更加嚴重的是,今
年三月二十八日,廣東等地的一百多位記者要到揭陽拍記錄片時,揭陽市政府還安
排二十多名警察一連八天、每天二十四小時對我一家進行監視,連我送外孫上學他
們也緊追不舍。四月三十日中午十二時,我還無故被十多個便衣拉上小車載到揭陽
的榕鴻賓館,被四十多個警察和市政府的人員非法拘禁了兩日兩夜。
五十七歲的我絕食六餐,無聲抗議。由于我大女儿不知我被拘禁,使我在三十四
度高溫的情況下無法洗澡換衣。我被監視之后,由于部分警察是知道方佳死因的,
東山分局的副局長陳錫輝二次到我家賠禮道歉,并告知我說﹕阿姨,方佳師妹的案
件是一宗重大案件,“你要保重好身体,繼續申訴決不能放棄,上級領導重視案件
就能偵破”。
敬愛的上級領導﹕現因該案涉及到市省內部人員層層關系的關系网,也涉及到上
下的嚴重違法違紀的問題,故案件在偵破時反反复复,有的被買通,有的被抵制無
法開展,有的不說出實情。方佳死后,二○○一年一月九日,揭陽市公安局又墜樓
死了一個男的。
二○○一年六月,從普宁抓來大毒犯,鎖手銬,腳鏈,在市公安局的八樓三個警
察監看,但是大毒犯像孫大圣一樣飛了。揭陽市公安局是有黑幕的,那里的蓋子始
終沒有被揭出來。只要上級領導加大力度派出得力人手采用高科技偵破,案子就能
破了。如果案件無法偵破,我看揭陽公安局今后就不單死我女方佳,還有更多的正
義干警會死于局內敗類之手。
此致﹗
敬禮
亡警的母親肖奕娟
二○○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