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菅人命、官逼民反、中共十五号文件透露真相
* 大陆传真 *
为让世人了解今日大陆新黄世仁无视民众起码的生存权、草菅人命、官逼民反的社
会现实,本刊特全文刊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六年第十五号文件“
关于一九九五年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的情况通报”和该文件转发的“农业部、监察
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关于一九九五年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的情况
报告”,以飨读者,以正视听,愿海内外一切有正义感的中国人一起来谴责中共官匪
迫害无辜善良百姓的暴行。
从公布的“文件”中人们不难看出中共不惜逼死人命、“强迫农民出钱、出物、出
工的达标升级活动”绝非“基层干部简单、粗暴、强迫命令作风”所造成,实乃中共
一贯把它推行的政策提高到“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在中国大陆造成的恶果。中共
口称要减轻农民负担,实则在加强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的幌子下,以要农民正确
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为借口,不择手段地盘剥、剥削农民。“文件”透露
仅中共规定的“农村提留统筹费”一项就达农民纯收入的百分之五,再加上中共征收
的各种名目繁多的农业税、集资费、超生费等等,农民当掉裤子也无法偿清。在此种
情况下,被逼无奈的农民或者自杀寻死以示抗议,或者反抗拚命向官匪讨还公道。无
怪乎“文件”惊呼:“农民强烈不满,个别地方矛盾激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
和各部门警觉。”
从“情况通报”可见参与打、砸、抢清乡行动的包括中共地方党、团委和地方政府
、人大、政协、公安、法院等各部门负责人,他们纠集打手:联防队、防暴队、综合
治理工作队,携带武器、手铐、电警棍及能致人死命的钢钎、铁锉等凶器,以征集政
府规定的欠款为名,进入民宅绑人、强抢、甚至开枪杀人。“通报”虽称“核实的恶
性案件”只有十三起,然读者不难看出,这仅仅是官逼民反後造成严重后果而无法掩
盖的十三起,实则此类危及农民生命安全的暴力事件遍及全国各地,具有普遍性,故
“文件”谆谆教导基层干部要“量力而行”、“不能要求过快、过急”、不要“酿成
严重事件”,责怪地方干部充当官匪太无能、太不得力。
鉴于中共发布此“文件”和“报告”的真正目的根本不是要“减轻农民负担”、“
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而是要总结“教训”、维护中共摇摇欲坠的极权统制,故人
们从“报告”的案例中可以看到中共描述了许多天方夜谈式的故事:如大多数被害者
均以“服毒身亡”结案,甚至半路逃跑、在厕所都能找到毒药自杀(见案例六、);
如当局和被追款人仅因十四元和六元之争就逼出人命(见案例十、);如当局为追讨
区区百元的欠款,逼出人命後,官匪们竟甘愿赔偿高达八千元的“安抚调解”费(见
案例八、)等。由此,人们不难看出,在报导的每起案例後面掩盖着当局难以公开的
许多见不得人的、骇人听闻的真相。事实上,案例一、二、十一、十二、已经透露农
民曾公然抵制官匪的武装劫掠,显示大陆农村地区农民已处于揭杆而起的边缘。
“报告”列举中共对“恶性案件”责任人处理的决定:记过、降职、撤销党内外职
务、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等等,无异与暗示中共基层官匪可以继续草菅人命。如果人
们想一想今日大陆中共国连续几个月的严打中小偷都可以判死刑的严厉刑法,如果人
们再回顾一下中共让被撤职的官员换个地方从新封官加爵的惯例,就不难由此得出结
论:“教育”农民“自觉履行”其接受中共官匪统治、压迫、劫掠、屠宰的“应尽义
务”,才是中共政策的目的所在。
一九九六年七月于杭州
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
国务院法制局关于一九九五年涉及农民负担
恶性案件的情况报告
一九九五年,一些地方因农民负担过重,引发的恶性案件经核实的共十三起。现将
十三起案件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四日,安徽省阜南县中冈镇沈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长沈可理
带领村联防队员等十六人,携带猎枪、电警棍,到村民沈军龙催收提留统筹欠款。沈
寨村农民人均实际负担高达一百六十元,超过国家规定的一点四倍。因负担过重,沈
军龙当时无钱交纳,沈可理即指使随行人员强行扒粮,双方发生争执。联防队员开枪
将沈军龙打成重伤,将沈君龙的外祖父刘朝兴(七十一岁)当场打死。案发后,司法
机关对俩名凶手进行了判决。安徽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阜南县委书记邓成标党内
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阜南县县长董石一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中岗镇党委书记时守忠撤
销党内职务、行政降职处分,给予中冈镇镇长李思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
二、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贵州省纳雍县锅圈岩乡干部到钟山村收取农业税和
提留统筹费时,因强行扒粮与村民发生争执。乡党委书记苏学文责成乡公安派出所副
所长刘昌举调查。刘调查后,向县公安局法制科汇报并立案,确定给予村民刘朝明等
人拘留处罚。五月二十一日,刘昌举带领公安干警和乡干部执行拘留决定时受阻,有
五名警察和乡干部被村民打伤。县公安局决定把原定拘留六人改为四人。七月二十一
日凌晨五时,县公安局领导带领干警和防暴队员三十一人,乡党委书记苏学文带领乡
干部二十一人,进行执行公安局决定,与村民发生冲突。村民刘朝明的妻子陈朝书(
四十二岁)在冲突中被警察开枪打伤,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此次事件,双方共伤亡二
十一人,其中警察、乡干部伤十人,村民伤十人、死亡一人。贵州省委、省政府正在
调查处理此案。
三、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湖南省安化县山口乡伏溪村村民周再生(男、三十
八岁),因不满乡政府按人头让其多交两个孩子(无承包地)三元花生税,与乡干部
发生争执。乡党委书记姚民生强行让周再生交五十元押金,同时令其写出检讨在全村
张贴,并鸣罗游街。周再生于当晚交清两个孩子的花生税及押金,并由其妻代他写出
检讨后,向姚民生请求不游街,姚不同意,周再生服毒身亡。案发后,湖南省纪委、
监察厅及时进行了督办。安化县委决定,给予姚民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四、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五日,湖北省随州市万和镇沙河办事处主任余万新带领清款
组,携带麻袋、绳子和手铐,向冷岗村村民蔡守国(男、二十四岁)催交教育集资等
项欠款。冷岗村下达给蔡家的各种负担总额高达一千四百二十七点七三元(其中镇、
办事处、村三级教育集资六百九○元),超过国家规定的二点九倍。蔡无力缴纳,只
好外出借钱。十二月七日,蔡守国外出未借到钱,回家后发现家中一头猪被清款组强
行抬走,去要时清款组不给,蔡十分气氛,服毒身亡。案发后,中央纪委、监察部会
同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及时进行了查处。经湖北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随州市委、
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随州市教委党委书记徐贤贵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随州市教委主
任杨才庆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万和镇党委书记王发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万和镇
镇长陆学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万和镇政协联络处主任王树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万
和镇沙和办事处主任余万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万和镇冷岗村党支部书记
袁楚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万和镇冷岗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石汉友撤销
党内职务、撤销村委会主任职务处分。
五、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五日,福建省莆田县华亭镇党委副书记许柄云带领收费工
作队,携带钢钎、铁锉等工具到宫利村挨户催收各项集资费款。华亭镇政府下达给该
村第十九村民小组的各种费用为人均二百零七点五元(不含农业税),占上年人均纯
收入的百分之十六点四八,超过国家规定的二点三倍。村民陈亚耽(女、七十二岁)
家有六口人,收费工作队根据村民小组组长提供的不实材料,要按七口人征收。陈亚
耽提出以村委会欠其果树赔偿款抵交,许柄云不同意。陈亚耽认为不合理,找村民小
组组长评理时遭到辱骂,陈服毒身亡。案发后,福建省纪委、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进
行了查处。莆田县委决定给予华亭镇党委副书记许柄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宫利
村党支部副书记莆国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莆田县政府决定给予华亭镇驻宫村工作队
队员许永福行政记大过处分。
六、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六日,江西省会昌县凤凰岽乡党委宣传委员胡发生、乡武装
部长李良金带领清收工作组到白竹村村民文桂娣(女、四十二岁)家清收甘蔗、长效
保险、电站集资等款项,文无钱交纳,工作组强行将文家三十余斤食油抬到村委会。
文桂娣借了一百元钱到村委会要求把食油赎回,李良金不同意。文的儿子池荣华与村
党支部书记发生争执,李良金令他人将池荣华捆绑起来,胡发生和乡财政所会计许贱
生二人对文桂娣殴打、捆绑。在将母子二人带往村委会途中,文桂娣趁上厕所时服毒
身亡。案发后,会昌县县委、县政府决定给予凤凰岽乡党支部实书记谢运生撤销党内
职务处分,给予乡武装部长李金良、乡党委宣传委员胡发生、乡财政所会计许贱生开
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会昌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李良金、胡发生有期徒刑二年,许
贱生有其徒刑一年。
七、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唐家乡政府对长虹村村民王
启春(男、四十一岁)拖欠提留统筹问题作出限期交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王启春共欠
各种负担款六百五十三点九六元。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市中区法院桂花法庭向
王启春送达执行通知书,限三月七日前交清。王启春在送达的回执上签了字。到期后
,王启春仍未能交纳。三月八日上午,桂花法庭和乡政府人执行向王启春催要欠款的
决定,强行将王的两头猪拍卖。王启春因此服毒身亡。案发后,遂宁市市中区法院支
付王启春安葬费一千六百九十七元;乡政府为王启村的家属支付困难补助费一千零三
十元。
八、一九九五年九月月二十五日,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银山乡安溪潮村党支部书记
等人找村民唐丽君(女、二十四岁)收取提留统筹欠款。唐丽君认为自己只种了一人
的承包地(村里为她增加的二人承包地,唐认为太远,且面积不够,一直未耕种),
款已交齐。村干部认为唐耕种了三人的承包地,还欠叫一百三十九点七六元。为此,
双反发生争执,唐丽君想不通,回家后服毒身亡。案发后,仪陇县委、县政府及时派
出调查组调查,并责成银山乡党委、政府做好安抚、调解工作。银山乡政府支付唐丽
君安葬费四千五百零八元,支付唐丽君家属补助费三千五百元。四川省纪委、监察厅
已责成南充市纪委、监察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九、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山东省青州市口埠镇副镇长王连智带领中综合治理工作
队,到北牛家村催收镇、村教育集资和负担欠款。村民燕青同(男、二十九岁)家三
口人,各种负担款项共一千一百三十八点一五元。燕因无力交纳,也未借到钱,无奈
之下服毒身亡。事情发生后,经王连智同意,由村党支部书记杨文富补写了燕青同自
杀的不实材料。案发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及时进行查处。青州市委、市政府决定
给予口埠镇党委书记李中元党内严重警告持处分,给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崔德春党
内警告处分,给予副镇长王连智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北牛家村党支部书记杨文富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山东省郓城县玉皇庙镇人大副主席郑心贤带领三名
工作人员,到史樊庄与村党支部书记樊恒录等人一起,按户收取提留统筹款。村民黎
万芹(女、二十七岁)认为自己按承包的责任田应少交十四元,收款人员只同意少交
六元。黎万芹想不通,服毒身亡。案发后,山东省监察厅责成郓城县委、县政府写出
检查;责成玉皇庙镇党委书记郭凤举、镇长杨际敏写出检查,并通报全县;郓城县纪
委分别给予镇人大副主席郑心贤、史樊庄村党支部书记樊恒录党内警告处分。
十一、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湖北省大悟县大新镇窑塘村村委会主任陈忠权
、副主任胡全统等人,前往黄从海(男、四十九岁)家收取统筹提留款。案规定,黄
从海应交一百五十七点七元,黄当时交了一百元,尚欠五十点七元。村干部要黄从海
一次交清,黄告诉村干部没有钱了,村干部便要用黄家的稻谷作抵扣,黄不同意,双
方发生争执。黄被胡全统打了一拳。黄的外甥万新安得知此事后,找到胡全统,打了
胡几拳。胡的亲属问讯后,又打了万新安。当晚八时,万纠集一伙人到胡全统家门口
,胡找来胡乐存等十余人,双方发生殴斗,胡乐存用钢钎将黄从海砸伤,后经医院抢
救无效,于二十九日死亡。案犯胡乐存已于今年一月二十二日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十二、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河南省范县陆集乡党委副书记牛玉山等人到王耿白村
和村党支部书记石德林等人一起向村民征收集资款项、提留欠款。该村村民实际负担
超过国家规定的一点六倍。村民吕新启对非法加重其负担不满,与村党支部书记石德
林发生争执,吕新启及其弟吕新印遭到石德林、牛玉山德殴打。牛玉山向乡党委书记
孙先聚汇报后,孙提出由乡公安派出所将吕新启收容劳教,乡长杨理宏表示同意。七
月六日凌晨,乡党委副书记李兆印、乡公安派出所所长刘城镇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
带领公安干警等强行将吕新启带到乡公安派出所,吕不服,与刘城镇发生争执,刘开
枪将吕新启打伤,并将吕新启及其弟吕新印一并戴手铐押往县公安局。在孙先聚的主
持下,整理了收审和劳教吕新启、吕新印的不实材料。县公安局长兰金灵同意将二吕
收及押。县公安局并向破濮阳市劳教委员会呈报,要求对吕新启、吕新印分别判处劳
动教养三年和两年。七月二十日,濮阳市劳教委员会批准对吕新启劳动教养两年,未
批准对吕新印劳教,但县公安局将吕新印收审一个月。案发后,中纪委、监察部会同
河南省纪委、监察厅进行了查处。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王耿白村党支部书记
石德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按法定程序罢免其县、乡人大代表职务;给予陆集
乡党委书记牛玉山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撤销其乡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职务;给予陆集
乡党委书记孙先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按法定程序罢免其县、乡人大代表职务
;给予陆集乡党委副书记李兆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陆集乡乡长杨理宏行政警告
处分;给予陆集乡公安局派出所所长刘城镇撤销行政职务、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成
范县县委书记李少敏、县长祖玉先、常务副县长邵陪西、公安局长兰金灵分别写出检
查。
十三、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二日,河南省开封市杞县邢口乡团委书记王辉和大魏店村
村委会主任委魏思俊等人到村民李爱玲(女、二十七岁)家催收集资款。李家除提留
统筹费之外,每人还负担集资款七十三元。当时李家无人,收款人便破们而入,抄走
了李家的一袋棉花。李得知后,急忙赶回,提出以猪作抵,要回棉花,收款人员不同
意。次日早晨六时,李拿八十元钱让丈夫去找村支部书记魏存章,想把棉花换回来,
魏说不够,两人应交一百四十六元,李的丈夫要求回家扛两袋玉米来作抵押,魏没同
意。上午八时,李服毒身亡。案发后,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
室与市、县组成联合调查组,正在调查处理此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一九九五年
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的情况通报
中办发〔1996〕年 1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
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一九九五年,各地和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
策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有些地方农民的实际负担仍然很
重,有的基层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引起农民强烈不满,个别地方甚至激化矛盾
,发生逼死人命的恶性案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一九九五年发生的涉及农
民负担的十三起恶性案件通报于后,以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高度警觉,教
育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为了坚决果断地把农民负担减下来
,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党中央、国务院重申:
一、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各级党委、政府必需认真执行。减
轻农民负担是关系到能否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联系,带领农
民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大问题,是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全局性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必需从维护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从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和
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它作为一
件大事来抓,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各级党政一把手要
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特别是县级党政领导,要切实负起
责任,把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本地区落实好。中央关于农村提留
统筹费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百分之五的规定和减轻农民负担的“约法三章”,
必需坚决执行;中央命令取消的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任何地方和部门都无权恢复。
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是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的纪律
检查委员会和监察部们要切实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凡由于加重农民负担或由于干部
作风粗暴酿成严重事件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
直接领导者的责任,还要追究上一级党政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从严处理,直
至撤职、开除党籍;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农村各项建设,都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要考虑财力、物力和农民的承受
能力,不能要求过快、过急。各项指标不能定的过高,更不能层层加码,向农民伸手
。一些经济实力很弱、农民还没有摆脱贫困或刚刚解决温饱的地方,机关不能盖办公
楼、买小轿车、买“大哥大”。想问题、办事情一定要考虑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
不可违背群众意愿,不顾实际可能。一定要坚决制止挥霍浪费、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风
。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基层干部要学会说服教育的方法,善于做深入
细致的思想工作,耐心向农民讲清道理和政策,克服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作风。
不允许动用警力和武器强行向农民收钱收粮,不允许到农民家里抓猪牵羊、收敛财物
,不允许非法铐人、抓人、关押人。要在农民中进行爱国教育、集体主义、社会主义
教育,使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尊纪守法,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
五、严格检查“约法三章”的执行情况。近期,各地要逐级对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一
次全面检查清理,凡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规定、违背“约法三章”的,不管来自哪
一级、哪个部门,一律停止执行。所有强迫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乱集资、乱收费项目,要立即停止。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 务 院办公厅
1996年 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