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後时代党治是实、法治是假,邓、江新皇权实实在在

  中国在打倒“四人帮”以後,人民通过大量的血泪控诉,强烈要求结束无法无天的个人
专制,建立一个现代的法治体制。刚刚从毛泽东监狱里跑出来的共产党新贵们,也曾信誓
旦旦向百姓许诺要建立社会主义法制。有一段时期,中共党报上还连篇累牍地议论法治的
重要性。到今天为止,中共极权治下的中国社会是否真的实现了法治,迷信一党专政的中
共产权贵们是否有心实行法治,实在值得人们认真研究探讨。借此,或许可以进一步说明
,皇权之下绝无人权的道理。
  我们首先来看一看“四人帮”首恶、江清案审理的前前後後。作为毛泽东的夫人、在文
革中替毛泽东打先锋的江清,显然对中国这场惨死两千万人的十年浩劫负有直接的刑事责
任。就凭她残害成千上万中共开国元勋致死、和制造全国各地群众组织武斗使无数生灵涂
炭这两点,中共高官乃至黎民百姓无一不要求杀江清以谢天下。然而,中共的头头们,在
江清案审理之前,就早已定好了调子。七九年十月华国锋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四人帮
不会判处死刑”;稍後,邓小平也说:“不杀江清,否则让她成了烈士”;三年後就江清
死缓问题,胡耀邦又对法国记者谈到:“会减轻对江清的判刑”。显然是在中共政治局的
直接干预和“领导”之下,中共特别法庭任由江清在法庭跳脚大骂,按事先定好的调子,
仅只判处江清死缓;两年後,八三年一月,中共高等法院又违反“死缓期满,如确有悔改
,减为无期徒刑”的法律规定,以“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为由”改判江清无期徒刑。随後
,不知何年何月,江清又被悄悄地安排了保外就医,直到九一年江清在其女家中自杀身亡
,人们始才得知,江清不知何时早已被释放的消息。
  我们不妨再来看看最近北京官场连续发生的几宗经济大案。从九五年初起,邓小平工业
样板首钢董事长周冠五倒台,与邓小平之子邓质方合组香港中资公司“首长四方”的周冠
五之子周北方锒铛入狱,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因贪污案败露畏罪吞枪自杀,政治局委员兼
北京市长陈希同“请辞”後被软禁,尉健行接掌北京市委後张百发亚运工程贪污案呼之欲
出,中共建国以来层次最高、涉嫌贪污款额最大高达一百六十三亿人民币的经济罪案,一
个接一个地在公众面前曝光、露馅,国人闻之无不群情激愤。九五年四月,北京大学生在
校园内贴出大字报,要求严惩贪污犯、追查中共更高层的政治责任;对中共官场的腐败、
黑暗痛恨得咬牙切齿的北京市民,更是私底下纷纷议论,认为不枪毙这帮喝人血的贪官不
足以平民愤。然而,对这样大案的处理,大喊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共当局,照例是由中
央政治局直接定调、通过中纪委紧紧控制事态发展,法院、监察院需听命于江泽民的最后
表态才能开展工作。到此文落笔时为止,贪污案被揭露已经一年多了,遵照政治局稳定高
於一切的安排,周北方案被无限期搁置、陈希同被隔离保护、邓质方无人敢于问津、张百
发逍遥法外京官照当。
  对于政治犯和可能出现政治问题的地方,共产党制造冤狱、严厉控制从来都是不手软的
。张志新,共产党一个基层的女宣传干部,文革期间因为对中央文革提出质疑,一九六九
年被逮捕,一九七五年由十五年徒刑改判为死刑。一九七五年四月四日她被枪毙时,因为
怕她在刑场上喊叫,预先割断了她的喉管,才把她拖赴刑场枪毙示众。文革过去了,共产
党的老干部从新当权了,别看他们不想处决四人帮,可文革期间反对四人帮的五十五名政
治犯却经这些老干部批准,于一九七七年五月,即四人帮垮台後七个月,被拉到刑场枪毙
了。八○年,邓小平在党内地位稳固後,首先打击新生的自由化运动,宣布共产党自己倡
导的大字报为非法,封闭西单民主墙、逮捕北京之春参与者,魏京生因此被判刑长达十五
年。到了八九年,邓小平更超越了四人帮,动用坦克开枪扫射和平静坐示威的学生,彻底
拉下了所谓社会主义法制的假面具。此後,全国各地开始了大规模的通缉、逮捕;劫後余
生的大学生们,被逐个要求写思想反省材料;与学生联系密切的所有青年教师,又仿照文
革方式被送往基层“锻炼”改造;北大、清华新录取的大学生入学,均被强迫送往兵营军
训一年,举国上下再次笼罩在新的红色恐怖之中。
  面对日益强烈的国际人权舆论,人权问题成了共产党对外处理外交事务的筹码,对内加
紧控制人民的藉口。八九年九月,亚运期间,共产党藉口首都安全,北京市民被强制赶回
家中看电视,不许出门。也是亚运期间,所有外地人进入北京,必须要有省、市一级的通
行证,否则车到丰台,一律驱赶下车。每年“六、四”,天安门和大学校园军警、特务密
布,所有已释放的政治犯均会遭到秘密拘押,以防范当局所担心的“意外事件”。为了争
取北京市二○○○年奥运主办权和最惠国待遇,自己国家的政治犯可以拿来和外国人讨价
还价。中共奥运主办国落选、克林顿将最惠国待遇和人权脱钩,魏京生、王丹等政治犯又
一个个地被共产党以“法律”的名义重新收进监狱。
  至于对待小民百姓,共产党更无法制可讲。为了驱赶流入城市的“盲流”,共产党有一
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突然出动大批警察、便衣,包围城市公共场所,突击搜查。那些
平日出门闲逛的城市居民,往往会因为随身没带证件,在收容所恶臭的拘留室中,和小偷
、“盲流”一起被不明不白地关上一两个昼夜,实在是叫苦不迭。共产党在各城市均设有
少年管教所,平日一代接一代培养出成百成千的小偷、流氓,任其与警察勾结危害社会。
一旦党的头头们脑袋发热、认为政治需要,政治局就会宣布严厉打击一批,美其名曰“整
顿社会治安”,实际上是杀一批镇吓小民百姓,以维持其极权统治的权威。八三年邓小平
提出要“严打”,小偷、流氓变成了屡教不改的惯犯,被处死刑者超过万人。今年四月起
,江泽民又搞“严打”,六个星期里处决了五百人。如果加上今年春节处决的人数,被杀
者已超过三千。
  凡此种种,人们不难看出,中国社会仍是人治,决非法治。所谓人治,归根到底就是党
治;按共产党的规定,党治即党委领导之治,也即党老大王者之治。在中国,地方有地方
之王、中央有君临天下之皇,独裁寡头生杀大权在握,随心所欲从无法律可言,更不可能
有民权之说,此非共产极权制下的新封建皇权,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