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大案牵出巨贪一串、小小和平县曝六百万元贪污案
                                                            * 广东通讯 *

  和平县,京九入粤第一县,是广东十六个特困县之一,然而就在这样一个特困县
中,却曝出了六百万元的贪污案件,涉案金额相当于全县一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
,而主犯竟是共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副书记。

  * 巨款失窃疑窦丛生

  这宗贪污案件,肇始于四年前发生在该县的一宗现金失窃案。一九九六年一月十
七日夜晚,和平县城发生了一起共产据国以来最大宗的现金被盗案,县国土局长办
公室存放的六十二万元人民币被人盗走。三个月后,案件告破,据党国公安宣称,
当夜十一时许,“罪犯”熊日初、卓石秒、黄辉球经事前密谋,带备作案工具,窜
到国土局,翻墙进入该局院内盗窃,他们在财会室里的保险柜中盗得现金八十元,
在局长室办公桌的抽屉箱里盗得已封存好的一纸箱现金、人民币六十二万元。

  * 共产被迫追查巨款

  在财政开支连年告急的和平县,如此巨额的现金失窃,国土局长钱从何来?社会
上对此众说纷纭,猜测不断,和平县纪检监察部门不得已对此展开了调查。从现金
失窃案件上分析,身为国土局长的陈丁钊手上掌握大量现金,本身已经违反了财务
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一九九六年三月,和平县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刘喜浓任组长
、纪委副书记黄福孟、检察长周强生任副组长,监察局副局长吴月林、干部刘跃等
人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具体工作则由吴月林负责。
  在对县国土局头目进行立案侦查的过程中,所谓的“联合调查小组”实际上只有
吴月林和刘跃两人。半年后,他俩提交的调查报告称:一九九六年春节前县国土局
准备召开全县各镇国土所长参加的年终总结会议,并发放铁路沿线七个乡镇的水田
污染补偿款。为此,国土局长陈丁钊叫副局长黄建会(兼任铁路专账会计)从铁路
征地补偿款中提取现金,用于支付水田污染补偿。
  从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中旬至十二月上旬,黄建会分多次从银行提取六十二万元现
金先存放家中,再在十二月上旬将钱用纸箱装好,贴上封条后送到局长室交给陈丁
钊。陈未拆封验收便叫黄将装钱的纸箱放在办公桌的抽屉箱里,存放四十多天后被
小偷盗走。

  * 内幕初揭局长免职

  六十二万元现金从何而来?一九九三年,京九铁路和平县路段兴建动工时,铁路
有关部门委托和平县承包该县境内沿线征地及发放拆迁、农田污染、征地补偿款等
工作。为此,县里又将此项工作交由职能部门县国土局负责组织实施,而国土局在
和平县相关银行设立了铁路专用账户并由副局长的黄建会兼任会计。随后,铁路部
门的款项陆续到位,为了增加“小金库”的收入,陈丁钊与黄建会商议,决定利用
铁路征地款的发放周期,将部分款项转存定期从中获息,两人对此一拍即合。
  自一九九四年一月至一九九五年四月期间,黄建会先后转存了二十八笔定期款项
,仅此一项便获利六十二万元。其后,黄又将该款转存活期变成局长们的私有财产
,被窃的六十二万元便是从“小金库”中提取出来的。这一情况,是在查封了该县
国土局行政账户和铁路专账的过程中发现的,纪委监察部门的调查报告中有这样一
段话:经查,县国土局在收到省厅拨款、地皮收入、征地其它收入、利息等四项资
金二百九十九万七百六十六点一一元后,没有在本单位财务会计上反映,全部流入
了账外账户,并由黄建会、黄Ⅹ佐二人私存私放,逃避了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的监督
。对此,调查小组建议:给予陈丁钊、黄建会、黄Ⅹ佐等人适当的党纪、政纪处分
;国土局转入“小金库”的账外资金除按规定上缴财政外,还要处以相当于查出金
额的一到两倍罚款;但考虑到国土局领导班子及财务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
,认识态度较好,除正常开支不再追缴外,余额一百九十五万六千五百六十二点四
六元要上缴县财政。
  根据这个调查报告,一九九七年四月,和平县共产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做出了对陈
丁钊、黄建会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给予陈丁钊行政撤销正局长待遇的处分,
同时降低职务和级别工资一级;给予黄建会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并建议行政上撤
销其副局长职务。

  * 查案犯案狼狈为奸

  事实上,吴月林、刘跃在查封该县国土局“小金库”的银行账户时,早已掌握了
原国土局副局长黄建会手中还有大量账外资金这一重要情况的确凿证据。一九九六
年四月上旬,吴月林、刘跃在查出了县国土局违规开设“小金库”的情况后,要求
陈丁钊、黄建会讲清楚并交出相关违纪违法资金。当时,刘、黄两人只供述了二百
九十多万元的资金占用情况,除国土局日常开支使用了的一百多万元外,余下的一
百九十多万元后来全部上缴县财政,吴月林也将这一情况“及时”作了汇报。
  然而,吴、刘并未轻易相信陈、黄两人的供述,他们在查对银行账户中发现国土
局账外违规资金远不止二百九十万元,另外还有三百二十万元没有交待清楚。当时
,和平县共产检察院也介入了此案的调查之,陈丁钊、黄建会两人对此心知肚明,
为了避免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吴月林、刘跃找他们谈话时,提出了条件交换
:即三百二十万元交出来可以,但不能与已经上缴给县纪委的一百九十多万元并案
处理。吴月林、刘跃对陈、黄两人的要求表示同意后,黄建会分批将二百七十万元
现金和五百万元国库券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中旬,分三次交给了吴月林和刘跃。吴月
林当时收钱时没有开具任何收据凭证,黄建会也未要求开具相关收据,几百万元的
交接,便如此简单地完成了,换来的便是吴月林、刘跃写给县纪委的那份调查报告
。

  * 立新案揭开黑吃黑内幕

  群众眼睛是雪亮的,陈、黄被联合调查组包庇过关后有关部门收到了大批检举信
,共产县检察机关不得不再次立案审查,于是小小和平县的一桩黑吃黑的内幕被揭
开了。
  其后的审理查明,和平县国土局正、副局长陈丁钊、黄建会勾结本单位财会人员
共同贪污的行为由来已久。早在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河源市国土局以返拨耕地
垦复基金名义通过银行汇款二十万元给和平县国土局,此款到达该局后,时任县国
土局会计的黄建会,经与局长陈丁钊商量取得同意后,即于同年十月十日将此款从
银行的公家账户中转出,以其个人的名字重新开户存入。事隔半年后,黄建会又将
此款与另一笔八万元的公款转存到另一银行账户上。至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黄建会在两年多时间里,先后在此款项中支出十二万元及利息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元
,用于他和陈丁钊等人到内蒙古出差以及局里的其它私下开支,余下的十六万元本
金及二万五千利息合计十八万多全部取出并存放在自己家中。
  也是使用同样手法,一九九四年六月下旬至八月上旬,黄建会采取虚增林寨、彭
寨、大坝、粮溪等京九铁路沿线四镇的铁路建设拆迁下拨款手段,先后私自填制假
收款收据四笔共七万一千元,在骗取陈丁钊的审批后,将上述四笔款项作为付出凭
证出账,并使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将上述款项分别从县国土局账户中支取或转
入其冒用他人名字开设的私人账户里,取出现金,占为己有。
  一九九七年四月,陈丁钊、黄建会因私设“小金库”造成六十二万元现金被盗,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免职后,两人仍利用任职期间的影响力勾结县国土局出纳员叶
×香,继续共同私分该单位行政账户小钱柜的公款共三万八千元。
  经过国土局内部正义之士几年的不懈努力和呼吁奔走,共产有关当局最后终于被
迫揭开了吴月林等人利用办案之机,勾结犯案人员大肆鲸吞、贪污涉案公款近六百
万元的内幕。此案中的四个关键人物,陈丁钊、黄建会一审已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十年和七年,而吴月林已于去年十二月十五日由河源市共产检察院向河源市共产法
院提起公诉,和平县的百姓正拭目以待,等着看党国是如何兑现其承诺的以法治国
的。 

                            二月二十六日共产猪狗江猪媳发表于北美自由论坛